各投标人:
现就海油发展珠海管道制造加工基地二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E************001)相关疑问答复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设计]资质的一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人员。而注册建造师一般是施工单位的人员,建议更改资格条件。
答复:本项招标公告内容不做修改。
2、招标文件业绩是由设计单位提供还是施工单位提供?
答复:业绩不限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
3、《项目择优推荐入围实施细则》及《项目定标实施细则》里面的评审标准(类似工程业绩、获奖(荣誉)、财务状况等)是由设计单位提供还是施工单位提供?
答复:择优要素评审材料(类似工程业绩、获奖(荣誉)、财务状况等)均属于择优要素,不限设计或施工单位,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提供。
4、总价报价是否在文件里只需填总价即可?
答复:参照招标文件所附工作量清单进行清单报价,签订总价合同,报价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5、项目负责人是否需要带业绩,如无业绩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复: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仅属于择优要素之一,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提供。
6、提供近三年企业AAA/AA/A证书,任意即可?
答复:本项属于择优要素之一,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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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