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家庄市省道宝平线(S241)行唐灵寿界至灵寿平山界段等2项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省道宝平线(S241)行唐灵寿界至灵寿平山界段等2项路面养护工程施工
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冀公路[2025]138号文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关于石家庄市省道宝平线(S241)行唐灵寿界至灵寿平山界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等2项路面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5]138号文
批准,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公路服务保障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1.2建设规模:
一、石家庄市省道宝平线(S241)行唐灵寿界至灵寿平山界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省道宝平线(S241)行唐灵寿界至灵寿平山界段位于灵寿县境内。工程桩号范围为 K547 991至K568 574,长20.583公里,二级公路,路面宽8.5-1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主要工程内容包含: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公路平面交叉、路肩石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石家庄市省道平涉线(S202)岗南收费站至国道G338段、横口至元大线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省道平涉线(S202)岗南收费站至元大线段位于平山县、井陉县境内。工程桩号范围为 K6 500至K18 536、K64 053至K68 498、K70 315至K85 223,3段共计31.389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K64 053至K68 498段为一级公路,长4.445公里,路面宽17.5米;K12 856至K18 536、K70 315至K85 223段为三级公路,长20.588公里,路面宽7-10米,其余路段为二级公路,长6.356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包含: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路肩石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6月。计划工期 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资质、业绩、信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低条件、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以上资质。 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三家,且其中至少有一家是小微企业。联合体协议书中的中小企业承担工作内容的投标报价合计不低于总预算金额的40%(总预算7000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工作内容的投标报价合计不低于总预算金额的24%(总预算7000万元)。如单独投标的,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
3.1.2 业绩要求:
至少完成过 1项(条/段)公路修复养护(大修或大中修结合)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为准)。 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此业绩最低条件即可。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4年4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养护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养护施工合同被解除。 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此信誉最低条件。
3.1.4 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款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至少担任过1项(条/段)公路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1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至少担任过1项(条/段)公路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在岗要求: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三家,且其中至少有一家是小微企业。如单独投标的,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01 10:00:00
至
2025-05-23 09:29: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本项目相关资料。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5-23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该平台指定位置。招标人将在线进行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公告5.3款修改为:逾期未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请各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1)郑重公告:对招标投标领域阻碍******办公室处理。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开标时,投标人须用CA锁解密电子投标文件。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8181/。市公共资源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应下载最新对应CA驱动并安装成功。
(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40”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编制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编制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4) 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但必须在开标前进行远程开标电脑环境部署,在开标规定时间对已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开标等。投标人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2/)》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及开评标的其他操作,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等。
(5)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环节的操作流程,如:《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CA办理须知等有关电子投标、开评标业务手册、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请投标人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参阅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说明等资料。
(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双盲”形式评审,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注: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及时查看本项目有无澄清、补遗或修改,网上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或修改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或修改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李盟,电话:0311-******;招标代理联系人:刘鹏,电话:0311-******。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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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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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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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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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省道宝平线(S241)行唐灵寿界至灵寿平山界段等2项路面养护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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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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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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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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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石家庄市公路服务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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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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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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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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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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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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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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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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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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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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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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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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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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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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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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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如下:
石家庄市省道宝平线(S241)行唐灵寿界至灵寿平山界段等2项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施工招标文件.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