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学(筹)项目(地块一)施工总承包 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407-410173-04-01-36489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学(筹)项目(地块一)施工总承包
2.2项目编号:HKG-JS-******1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东路以北、双鹤街以西。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21699.7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354.46㎡,地下建筑面积1345.24㎡。建设内容包括6-1号楼、6-2号楼、6-3号楼等及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等全部相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采购、施******消防工程、通风防排烟工程、暖通工程、装饰装修、幕墙工程、泛光照明、智能化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电梯工程、标识标牌以及室外工程等。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争创“中州杯”)
2.7计划工期:38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银行资信证明。
3.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
注:须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3.5.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3日9时00分至 2025年5月19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逾期未解密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涉及到的营业执照、资质******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办事处智能终端产业园C区C9A二层A04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杨森、刘浩、赵学伟、贾丙辉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
******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