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 JSZC-320100-GCSB-C2025-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28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GCSB-C2025-0007
项目名称: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标书将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发改委、省住建厅相关通知要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是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必要支撑材料。实施方案编制范围包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公共空间改造利用、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等5个方面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编制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问题分析、目标任务和资金来源等,旨在最大程度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5-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玄武区长江路198号辅楼三楼304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2.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供应商应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根据宁财购通〔2021〕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需要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第2至5项”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并按宁财购通〔2021〕5号文件规定上报有关监督部门。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3 家。
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
②两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③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⑥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开标当日,应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8.本项目相关公告均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若因响应人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响应,其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0、集中考察或答疑:不组织。
11、本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为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025-******)。
1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33ce9.html。
1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磋商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1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98号
联系方式:******、****** 刘善诗、朱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建设工程储备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联系人:王凤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凤
电话:025-******